博主闲思:[http://differance2007.blog.sohu.com]
1。是否存在这么一个超越国家与疆界的人性?她/他,就是一个个体之人,享有普遍的作为人的权利,不管她/他的国籍、宗教、性别、地域等?
2。当一个暴虐的 父亲/母亲 虐待自己的孩子,他说“这是内政”,邻居能干涉么?比家庭更高的权威有权干涉么?如果有,当一个国家的公民被剥夺,被屠杀,被施以暴行【中国的诸多专制王朝都是杀人如麻】,国际社会【邻居】,或者是更高的权威【联合国】有权干涉所谓的‘内政’么?当你被某些政府官员、机构,剥夺,镇压、压迫,你是否还坚持---“请不要干涉,我愿意受慈禧们的酷刑呢?”
3。捷克总统哈维尔【Havel--http://baike.baidu.com/view/134217.htm】是一个被政府拘禁判刑的‘罪犯’,但是出狱后,由于社会进步,民众选举他为本国总统,其影响之大,远超其国内。他的一个观点是“人权,高于国家疆域之内的主权”。他这番言论,有什么合理性。在西方世界普遍受到尊敬的他,为何于我们却是如此陌生?
4。联合国,不接受单个人对国家的控诉【萨达姆之类的独裁者控制的国家】。但是欧洲人权法庭接受。这是目前能见到的最先进的一个维护人的权利的机构。在这个机构里,单个公民【譬如匈牙利国民】可以因为政府对他的压迫,向欧洲人权法庭提出申述与控告,欧洲人权法庭会受理他的诉状。
5。欧美之国,多讲人权之类的抽象概念。亚非多国,为何对此概念普遍冷漠?人种?文化?地域?宗教?
6。在欧美等国:“政治犯” 一词在罪行中,已经普遍消失,但为何在亚非国家,还存在着那么多的政治犯?
7。为何欧美国家都接受无数国际上的 “政治犯”,并给他们 “政治庇护”。我个人见过许多到法国巴黎的辽宁人,非法移民到美国的福州人,许多都用“政治庇护”名义,获得了绿卡。为何自己国民公民需要又他国保护?
8。人生天地之间,能否超越国家与政府,只做一个世界人?一个人,享受阳光雨水,同时也享有天赋的自然权利?不受灌输,不受压迫,不违背良心,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,选择自己的信仰,不被强迫说假话?。。。
9。欧盟,作为国家之间的联合体,已经接受了相当多国家--让渡的部分--国家主权,欧盟之内的国家,不能动辄以 “国家主权”为名,无视欧盟成员国的权威,向自己的国民施加暴虐,而让盟国无法接受。如此,我们有什么感悟呢?
。。。欢迎你的贡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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